我镇目前行政审批事项只有一项,名称为荣昌县个人建设用地审批,设立依据为《城乡规划法》,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农村建房手续办理程序:
1.首先由农户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交镇城建办。
2.国土、村建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到现场踏勘,核实认定是否能占地建设(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)
3.填好《荣昌县农村个人建设和用地申请书》,由农户持《申请书》到所在村社签字盖章。
4.农户如果是新、迁建住宅,需到镇国土所复印地籍图一份,随《申请书》办理;改、扩建房屋的,须持《申请书》,原《土地使用证》,《乡村农屋所有权证》。《申请书》盖好仁义镇政府公章后到国土、村建所办理《荣昌县农民(居民)建设用地批准书》和《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》。办好后方可动工建设。
5.待农户建设竣工后向国土、村建工作人员提出验收申请。国土、村建工作人员接到验收申请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实地验收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占用地和超建面积,更不准批甲占乙等违法、违规出现,若出现将从重处罚。
6.农户持“两证”验收结果到镇国土、房管所办理“两证”合一的《房地产证》。在办理该证的同时要提供建房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《荣昌县农民(居民)建设用地批准书》复印件。所有办证完结。等待新的《房地产证》制好后约两个月左右到国土所领取新《房地产证》。
(二)临时用地建设办理程序
1.个人或单位进行临时用地建设,必须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。其临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两年,确需延期的应重新报批。
2.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(构)筑物,期满后必须无条件拆除,并恢复土地耕作原状。
3.凡未经批准修建的临时建(构)筑物将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,并处罚款。
(三)农村建房用地标准
1.本社人均耕地一亩以上(含一亩)者每人30平方米以内。
2.本社人均耕地0.5亩至一亩以下者每人25平方米以内。
3.本社人均耕地0.5亩以下者每人20平方米。
4.按以上标准五人以上的户只能按五人计算,四人以下(包括四人)的户按人计算。
5.改扩建住宅新旧面积合并计算,不得超出以上标准。同时按照国家规定一户人只准有一处住宅(一宗地)。
6.出卖、出租、原住房后不准再申请用地从事建设。
(四)农村建房通用图集的选用
1.《巴渝新农村居民通用图集》是当前农户从事建设的首选方案。它是经过专家认定专门为农民建房而设计的,它是一种经济性、设计合理、节约土地,并且住房使用方便、功能齐全、适合3-5人户型使用的最佳设计图。
2.凡是农民新修、迁建、改建并且地形地貌也能容纳,原则上必须使用通用图集。同时我们将免费向农户提供,不收取任何设计费和咨询费。
3. 《巴渝新农村居民通用图集》是当前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解决了农户建房无人设计的根本难题,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长期使用和推广通用图集。
(五)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处罚标准
1.未经批准或少批多占(建),批甲占乙,不按批准要求从事占地和建设者,将根据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二条、四十三条和《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分别处以10—30元∕平方米和100—500元∕平方米的罚款。
2.凡超过规定享受标准面积的一律无条件拆除。
(六)收费项目及标准
1.耕地占用税。仁义镇地税所将按10元∕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收取。
2.换发《房地产证》工本费,10元∕证,由国土房管部门收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