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4日上午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赵荣华来到我镇,和镇党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黄开富的信访问题,并带领镇有关人员到黄开富家了解情况。
黄开富住鹿子村2组,妻子叫黄开兰,于1985年6月1日非婚生育一子(1989年4月1日登记结婚),取名黄光连。1996年8月20日又生育一女,取名黄光琴。2005年7月,其子黄光连不慎溺水身亡。夫妻俩都在广州务工。当得知黄开富夫妇均到广州务工去了后,立即给黄开富打电话。电话了解到黄开富于2008年10月到广州务工,月工资800余元,其妻子于2007年去广州务工,月工资1000余元。通过电话,达成了以下处理意见:
1、鉴于黄开富的特殊情况,社会抚养费按4000元征收,可分期缴纳。第一期交2000元后,办理其女儿上户手续。
2、黄开富家庭月收入1800余元,年收入21600元,已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,因此不能恢复农村低保。
6月7日上午黄开富再次给杨书记通电话,对于以上两条,黄开富表示同意,没有意见。 |